| 一、 | 依據教育局113年12月2日桃教小字第1130117066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活動相關資訊如下: |
| (一)研習時間:114年03月12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南區研習日期114年04月16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 |
| (二)研習地點:中壢區新明國小校史室。 |
| (三)參加人員:本場次共計100人教學圈北區(桃園區、龜山 區、八德區、大溪區、蘆竹區、大園區) 各校健康與體育領域授課老師、本學年度新進教師 (敬請推派一名教師代表參加)。(請著輕便服裝、布鞋,方便參與體育操作課程)、健康與體育領域國小組輔導團團員,共計100人。 |
| ( 四 )研習講師:國小健康與體育領域輔導團團員講師群。 |
| 三、 | 請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報名研習,承辦單位:桃園市中壢區新明國民小學,活動編號:E00026-250200001,請分區各校踴躍參加。 |
| 四、 | 本案實施計畫請參閱附件,惠請貴校同意參與研習教師及工作人員公(差)假登記。 |
| 五、 | 停車資訊:新明國小地下收費停車場,位於桃園市中壢區明德路 211 號 B1(停車場與新明國小未相通, 需走出停車場步行至新明國小正門)。機車可由中央西路二段正門進入新明國小,依指示停放,停滿為止。(請參閱附件說明)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