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114年1月20日桃家防字第11400013151號函辦理。 |
| 二、 | 為增進本市教育單位及其他兒少輔導相關網絡單位對目睹家暴兒少之專業知能並深化目睹家暴兒少直接服務內涵,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委託社團法人台灣大心社會福利協會辦理目睹兒少相關服務處遇及教育訓練,該協會針對教育網絡單位規劃於114年3月至10月辦理旨揭訓練課程。 |
| 三、 | 旨揭訓練課程內容說明如下,相關資訊詳如簡章(公告網址:https://reurl.cc/1X7oa9): |
| (一) | 呵護心靈~看見目睹家暴兒少的信號:每場3小時,辦理4場次。 |
| (二) | 孩子的獨特旅程~兒童氣質與發展的個別差異:每場6小時,辦理1場次。 |
| (三) | 聆聽孩子的心~目睹家庭暴力兒少的評估與協助策略:每場3小時,辦理2場次。 |
| (四) | 共育童心~如何跟家長談親職:每場3小時,辦理1場次。 |
| (五) | 從創作到療癒~表達性藝術媒材應用與體驗:每場6小時,辦理1場次。 |
| (六) | 玩中學、玩中療~遊戲治療概述及應用:每場6小時,辦理1場次。 |
| 四、 | 為增進教育網絡單位對目睹家暴兒少之認識,並提升相關輔導專業知能,請准予公(差)假前往。 |
| 五、 | 本課程若有相關聯繫事宜,請洽該會聯絡人林靜茹社工師,聯絡電話:(03)331-2995。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