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本市113學年度健康促進學校計畫-性教育(含愛滋病防治)議題中心學校實施計畫辦理。 |
| 二、 | 本案擬透過學藝競賽提升全市親師生性教育(含愛滋病防治)之觀念、態度與技能,並培養全市親師生發展完整性教育(含愛滋病防治)核心能力。 |
| 三、 | 本案相關訊息如下: |
| (一) | 組別: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及高中職組。 |
| (二) | 參賽學生獎勵: |
| 1、 | 特優(各組1名,共計5名):獎狀及禮券1,000元。 |
| 2、 | 優等(各組2名,共計10名):獎狀及禮券800元。 |
| 3、 | 甲等(各組3名,共計15名):獎狀及禮券500元。 |
| 4、 | 佳作(各組5名,共計25名):獎狀及禮券300元。 |
| 5、 | 入選(若干名):獎狀。 |
| (三) | 指導老師獎勵:特優嘉獎2次、優等嘉獎1次、甲等獎狀1紙、佳作獎狀1紙,指導老師不重複敘獎(擇一、擇優獎勵)。 |
| 四、 | 本案建議各校可規劃於寒假作業中辦理,請有意參加者於113年2月11日(星期二)起至113年3月12日(星期三)止(郵戳為慿)。將作品連同報名表及親筆簽名之著作權讓與同意書紙本(如附件)送(寄)至桃園市復興區霞雲國小(地址:33643 桃園市復興區霞雲里6鄰流霞路151號)學輔處收,並請於信封處註明「健康促進性教育(含愛滋病防治)學藝競賽」字樣。 |
| 五、 | 本案倘有疑問,請逕洽霞雲國小學輔處主任,聯絡電話:03-3822224分機61。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