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本府為鼓勵民眾組團參加客語能力認證各級別考試,以增進對客家語言文化之認識,特訂定本計畫。 |
| 二、 | 114年客語能力各級別認證日期(實際依客家委員會公告為準)如下: |
| (一) | 基礎級暨初級(全國場):114年9月6日(星期六)、114 年9月14日(星期日)。 |
| (二) | 基礎級暨初級(多梯次-桃園場):114年3月22日(星期六)。 |
| (三) | 中級暨中高級:114年3月15日(星期六)、114年10月18日(星期六)。 |
| (四) | 高級:114年10月18日(星期六)。 |
| 三、 | 補助對象:本府所屬機關及事業機構、本市境內公所、學校、公司行號、醫療院所、農漁會、依法登記或設立之法人及團體。 |
| 四、 | 補助項目及標準: |
| (一) | 10人至14人組團報考者,補助報名費、餐費及雜支。 |
| (二) | 15人以上組團報考者,補助報名費、餐費、車資、工作費、保險費及雜支。 |
| (三) | 各項目標準說明如下: |
| 1、 | 報名費:19歲以下免報名費,20歲以上每人新臺幣(以下同)250元(實際依客家委員會簡章規定支付﹚。 |
| 2、 | 餐費:每人上限100元。 |
| 3、 | 車資:每車(限遊覽車或公車)上限1萬元。 |
| 4、 | 工作費:每人每小時200元。報考基礎級暨初級認證者上限800元;報考中級以上認證者上限1,600元(團體報考人數每1車核給1人)。 |
| 5、 | 保險費:每人上限100元。 |
| 6、 | 雜支:以其他各項目經費總和百分之五為上限。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