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本局113年12月19日召開「本市113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第4次分團聯席會議」會議決議及同年10月14日桃教中字第1130099316號函(諒達)辦理。 |
| 二、 | 本案計畫委請楊梅國中承辦,參加對象修正如下: |
| (一) | 國教輔導團團員組:本市國民教育輔導團113學年度各領域/議題/(主題)跨領域至少繳交1件(每組至多四人為限,組內可包含一般教師),並列入本市國教輔導團輔導小組服務績效考核。 |
| (二) | 一般教師組:每校至少1件(不含輔導員)。全市國中小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師但不含實習教師)。各校自行推薦或遴派教師進行(每組至多四人為限,組內不得含輔導團團員),並請教務處彙整相關資料逕送參賽。 |
| (三) | 前一學年度曾榮獲本競賽「特優」獎項之團員及一般教師,請隔年再送件參賽。 |
| 三、 | 其餘事項逕依本局原函及修正後計畫辦理,本案計畫聯絡人:楊梅國中秀才分校宋建鋒老師,聯絡電話:03-4756261轉分機311。 |
| 四、 | 檢附修正後實施計畫1份。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