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桃園市教育局113年12月30日桃教中字第1130126755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計畫活動辦理期程如下: |
| (一)送件日期:即日起至114年3月10日(星期一)止(郵戳為憑)。 |
| (二)收件方式:掛號寄至「330052桃園市桃園區國際路一段1070 號中山國小教務處」,並於信封上註明「績優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教師評選」。 |
| (三)評選結果預計114年4月18日(星期五)公告於桃園市中山國小首頁(http://163.30.17.1)。 |
| 三、 | 檢附本市113學年度績優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教師評選實施計畫1份,請各校踴躍推薦報名。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