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環管署113年12月9日環管執字第1137135284號函辦理。 |
| 二、 | 為便民服務,環管署提供民眾檢舉陳情環境污染情事,包含免付費電話(0800-066666)、公害陳情網路受理系統、手機公害報報APP、書面、電子郵件、傳真等多元陳情管道;又為落實兒童及青少年知悉該類權益,故於113年起新增「公害污染陳情網路受理系統-兒少版」提供介紹及小遊戲等內容,期透過寓教於樂落實環境教育(連結如下:https://ww3.moenv.gov.tw/Public/Child.aspx),請貴校配合宣導及運用。 |
| 三、 | 檢附相關資料1份。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