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申請資格(申請者須同時符合下列3項條件): |
1、 | 設籍本市(有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至少1人共同設籍)。 |
2、 | 年滿五足歲以上未滿六足歲(民國108年9月2日至109年 9月1日出生)。 |
3、 | 身心發展狀況良好,具資賦優異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 國小一年級兒童相當,經家長初步評估提早入學對兒童學習有助益者。 |
(二) | 鑑定說明會、報名及鑑定期程: |
1、 | 鑑定說明會:114年1月4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11時。 |
2、 | 初審及初選報名:114年1月4日(星期六),上午11時至下午3時。 |
3、 | 初選鑑定:114年2月15日(星期六),上午9時起。 |
4、 | 複選報名:114年3月5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 |
5、 | 複選鑑定:114年3月15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起。 |
(三) | 辦理地點:龍安國小(桃園市蘆竹區文中路一段3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