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本市113學年度健康促進學校計畫-口腔保健議題中心學校實施計畫辦理。 |
| 二、 | 本案辦理目的係結合學生藝文專長,透過創意海報設計製作過程,增強學生對口腔保健議題的認知,建立正確維護口腔保健的觀念。 |
| 三、 | 本案相關訊息如下: |
| (一) | 組別: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 |
| (二) | 參加學校: |
| 1、 | 口腔保健校際聯盟所有學校務必參加:國小中年級組及高年級組各一件,共兩件,每位學生限投稿一組一件。 |
| 2、 | 其他學校:自由參加,可任選中年級組、高年級組參賽﹐各組限一件,每位學生限投稿一組一件。 |
| (三) | 參賽學生獎勵: |
| 1、 | 第一名(各組1名,共計3名):獎狀1紙及禮券2,000元。 |
| 2、 | 第二名(各組2名,共計6名):獎狀1紙及禮券1,500元。 |
| 3、 | 第三名(各組3名,共計9名):獎狀1紙及禮券1,000元。 |
| 4、 | 佳作(各組若干名):各頒發獎狀1紙。 |
| (四) | 指導老師獎勵:第一名嘉獎2次、第二名嘉獎1次、第三名獎狀1紙、佳作獎狀1紙。(擇一、擇優獎勵)。 |
| 四、 | 本案建議各校可規劃於寒假作業中辦理,請欲參加者於114年3月7日(星期五)前將作品逕送(掛號郵寄或親送,請使用硬紙滾筒寄送,作品請勿摺疊,以免受到損傷。)至高榮國小學務處(桃園市楊梅區高上路一段一號)。 |
| 五、 | 本案倘有疑問,請洽高榮國小衛生組長,電話:(03)4782314分機313。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