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9月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5805106號函及學校衛生法第16條規定辦理。 |
| 二、 | 為建立學生正確之飲食習慣、養成對生命及自然之尊重,並增進環境保護意識、加深對食材來源之了解、理解國家及地區之飲食文化,該署前於107年公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健康飲食教育指導內容及規劃範例」。 |
| 三、 | 因應食農教育法公布實施,該署參酌食農教育法六大推動方針,將健康飲食教育融入生活,爰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健康飲食教育指導內容及規劃」,使學校教師、營養師依現場需求,因地制宜並適時與學校午餐、課程領域及議題互相結合,彈性參考運用。 |
| 四、 | 旨揭指導內容及規劃已公告於「教育部校園食材登錄平臺」飲食教育專區(連結網址:https://fatraceschool.k12ea.gov.tw/frontend/nutritionEducation.html ),請自行下載運用。 |
平時備好避難包中的水、糧、手電筒與醫療物資等,以因 應地震或戰爭等突發狀況。平時多一分準備,災時多一分 保障。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