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台北海洋學校財團法人台北海洋科技大學113年6月5日海教字第1130005386號函辦理。
二、旨揭課程依照《環境教育法》第三條第一款:「運用教育方法,培育國民瞭解與環境之倫理關係,增進國民保護環境之知識、技能、態度及價值觀,促使國民重視環境,採取行動,以達永續發展之公民教育過程」發展。
三、旨揭「海洋資源永續利用」環境教育線上研習課程共計1門(小時),擬於教育部磨課師平臺(https://moocs.moe.edu.tw/moocs/#/home )提供課程並核發研習時數,課程預
計自113年8月1日上架,開放至114年7月31日止。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