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24日臺教資(六)字第1130043235號函辦理。 |
| 二、 | 為提供飼主或消費者購買及使用合適的寵物用品之指導,農業部發布旨揭指南,重點摘要如下: |
| (一) | 基本認識:提供犬、貓基本習性及飼養所需用品分類,使飼主對用品用途有基本認識。 |
| (二) | 挑選原則及指引:提供飼主挑選飼養寵物所需用品挑選及使用建議,滿足寵物生理及心理需求,另就各用品分類需注意事項部分,提供飼主相關資訊,以提升寵物福利。 |
| 三、 | 本指南業發布於農業部動物保護資訊網(首頁/我想了解專區/同伴動物,網址:https://animal.moa.gov.tw/ ),供貴校參用,滿足寵物生理及心理需求,並兼顧飼主消費安全。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