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財團法人看見.齊柏林基金會113年3月19日基業字第113011號函辦理。 |
| 二、 | 該基金會是於齊柏林導演辭世後成立, 其宗旨係將導演遺留下海量的影像典藏保存,並將其守護台灣環境的志業傳續下去,因此環境教育的推廣為該基金會重要工作項目,故於新北市淡水區成立全台唯一空拍台灣影像基地-「齊柏林空間」展館,做為環境教育的場域。 |
| 三、 | 本案簡章可至https://drive.google.com/drive/mobile/folders/1oGFdsBqIIE_P7Wzic6C6WTtT4aSaygu0?usp=share_link 下載,活動相關問題請逕洽聯絡人:曾小姐,電話:(02)26291996。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