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局113年1月15日桃教體字第1130004193號函續辦。 |
二、 | 本案活動相關資訊如下: |
(一) | 時間:112年3月21日(星期四)上午8點30分至下午16點。 |
(二) | 地點:桃園市平鎮區宋屋國小(禮堂),因校內停車位有限,請參加人員請共乘。 |
(三) | 參加對象:本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總務主任暨學校人員、本市儲訓中之校長暨主任(含候用校長主任等)。 |
(四) | 研習人數:100位。 |
(五) | 報名方式:請至本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報名(宋屋國小),本研習核予研習時數6小時。 |
三、 | 請貴校本權責核予工作人員及參與人員公(差)假登記。 |
四、 | 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聯繫宋屋國小徐明麟主任(電 話:4933654分機210)。 |
五、 | 檢附實施計畫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