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112學年度楊明國中職業試探與體驗示範中心續辦計畫辦理。 |
二、 | 參加對象:國小六年級學生,惠請 貴校協助於113年1月15日(一)前完成報名,預計於113年1月18日(四)下午16:00公告錄取名單。 |
三、 | 活動時間:113年1月22日(星期一)、1月24日(星期三)每天9:00-16:00。 |
四、 | 活動地點:桃園市立楊明國中職業試探與體驗示範中心。 |
五、 | 本課程採全日營隊方式,提供免費午餐,課程內容與學期中體驗課程不同,旨揭計畫、報名表、注意事項回條及宣傳海報如附件。 |
六、 | 費用:完全免費,課程所需講師費、實作材料費、午餐費由教育部專案補助款支應。 |
七、 | 本案聯絡人:楊明國中輔導室陳逸儒專員,電話:4781525分機600。 |
1、聰明的消費者,為保障您的安全,慎選投保公共意外責任 險之公共營業場所。 2、提醒消費者拒絕購買來歷不明、標示不全的商品,以保障您的消費權益。 3、經營特定行業者,登記營業項目應包括特定行業種類,以免受罰。 4、經營資訊休閒業,登記營業項目應包括資訊休閒業,以免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受罰。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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