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轉知內政部移民署辦理「112學年度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一案,協請公告周知並鼓勵踴躍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內政部移民署(以下簡稱移民署)112年11月8日移署移字第11201355882號函辦理。
二、 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增加社會競爭力,特研訂旨揭計畫。
三、 有關本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一) 受理及獲獎公告期間:
1、 報名期間:自113年2月22日(星期四)至113年3月22日(星期五)完成系統報名作業,並下載系統載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等資料,連同應檢附文件,於113年3月29日(星期五)前寄至移民署,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 獲獎名單公告:預計113年5月底。
(二) 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子女。
(三) 核發獎項及金額:
1、 核發獎項: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
2、 核發金額:視申請獎項核予2,000元至5萬元不等獎助(勵)學金。
四、 請學校協助推薦及鼓勵符合條件之新住民及子女踴躍報名,並依限完成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線上報名與寄送申請資料(含申請表及相關佐證資料)至移民署(10066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移民事務組游先生)彙辦,有關系統申請開放期間或如有其他異動,將另行通知。
五、 檢附112學年度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1分。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