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研習訂於大忠國小三樓視聽教室辦理,每場次90人為限,相關訊息摘要說明如下: |
| (一) | 第一場次(校長場)— |
| 1、 | 參加對象:本市國民中小學校長 |
| 2、 | 辦理時間:112年11月24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30分 |
| 3、 | 活動編號:E00110-230900004 |
| (二) | 第二場次(授課教師場)— |
| 1、 | 參加對象:本市學習扶助授課教師及相關教學人員 |
| 2、 | 辦理時間:112年11月25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10分 |
| 3、 | 下午課程預計採分科進行,請學員先至表單https://forms.gle/xCeiDX7V9upy6ZEm9填寫意願 |
| 4、 | 活動編號:E00110-231000003 |
| 三、 | 因課程實作需求,請各場次學員務必先準備好科技化評量系統學校代碼及個人登入系統之密碼。 |
| 四、 | 請學員於研習辦理日之前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完成報名,囿於場地限制,請勿現場報名。 |
| 五、 | 本案聯絡人大忠國小黃主任,電話363-5206分機610。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