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桃教學字第11101005822號函辦理。 |
| 二、 | 研習時間:112年10月19日(四)下午13:15-16:00。 |
| 三、 | 研習地點:興南國中活動中心。 |
| 四、 | 研習主題:木蘭少女大將軍。 |
| 五、 | 研習講師:歡樂魔法劇團。 |
| 六、 | 研習時數: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 |
| 七、 | 本案採E-mail報名,請欲參加之學校於112年10月12日( 四)前, 將報名表寄至本校特教組信箱(hnjhsp@gmail.com)。 |
| 八、 | 錄取學校將於112年10月13日(五)公告於本校網頁,若要取消或修改人數請於10月16日(一)前來電通知,以利備取學校進行遞補。 |
| 九、 | 請各校在不影響校務運作前提下,准予帶隊教師課務自理,以公(差)假登記參加。 |
| 十、 | 教師研習報名方式:請於10月19日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研習報名-縣市特教研習-登入縣市(桃園市)-各級學校(國中)-學年(112學年度上學期)-關鍵字(登錄單位興南國中)報名。 |
| 十一、 | 各校參與師生交通自理,因本校位置巷道狹窄,大型遊覽車無法進入,建議大型遊覽車臨停於校外再步行進入。 |
| 十二、 | 檢附桃園市112年度特教學性別平等教育知能研習計畫、學校端報名表、演出海報、遊覽車臨停地點建議圖。 |
| 十三、 | 本案聯絡人:特教組長林淑靜老師,電話:4629991轉610。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