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社團法人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112年9月4日台性別教協第112020號函辦理。 |
| 二、 | 國家教育研究院已於111年增列「全面性教育」之補充說明至「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健康與體育領域課程手冊」中。為提倡「全面性教育」之本土落實,該會將於112年10月27日假「福華文教會館」舉辦國際論壇,邀請各國家學者或民間提倡者,發表研究成果。 |
| 三、 | 為共同促進臺灣性別平等教育之發展與落實,請貴校轉知相關領域教師踴躍報名參加;與會人員亦得申請「公務員終生學習時數」與「教師研習時數」。 |
| 四、 | 本案相關資訊請至該會網站https://tgeea.org.tw/2023cse-zh-tw/ |
| 五、 | 本案倘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本案聯絡人韓宜臻秘書長,電話:(02)23638841。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