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12年8月18日清師培字第1129006377號 函辦理。
二、本案頒獎典禮暨發表知能活動資訊如下(詳如附件):
(一)本市薦派參加對象:本市國民中小學教師、設有資優班 或特教班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
(二)時間:112年9月15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
(三)地點:清華大學南大校區綜合教學大樓B1國際會議廳(新 竹市南大路521號)。
三、請貴校有意願參與之教師於112年8月30日前填報及上傳報 名表至以下表單:https://reurl.cc/GA9AOW,以利後續本 市薦派事宜。
四、檢附本案報名表及實施計畫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