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申教師未經學校核准,嚴禁兼職、兼差、校外兼課,請教師及同仁務必遵守,教師於寒暑假期間亦同。
二、暑假赴出國或赴大陸地區同仁,請於差勤系統填寫赴出國請示單,赴大陸地區請另填寫紙本申請表,及返台意見調查表,表單請於網站下載)。
三、提醒有意「在職進修學位」及正在進修中之教師注意:
(一)依教師進修法令規定,在職進修之系所必須與業務相關,爰請於報考前先辦理申請手續,俾由人事室會同教務處先行審核,以維護日後敘薪權益。
(二)申請「在職進修學位」並已獲報考學校錄取者,請檢持錄取證明文件辦理進修申請手續,俾憑續處。
(三)已核准進修並取得學位者,務必儘速檢具畢業證書等相關證件,洽人事室辦理改敘事宜,以免權益受損。
(四)進修中倘辦理休學,須依規定向學校簽准報備。
四、待遇福利:
112學年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高中職以上之子女教育補助費,請於開學後二週內,填寫申請表及檢附學雜費繳費證明正本(若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若以以網路銀行、ATM繳費者,請務必保留並繳交繳費證明及學雜費繳費通知單,倘繳費證明無法辨識就讀年級者,請加附學生證影本;另國中小免附證明文件。夫妻同為軍公教者,請盡量同一學年以同一人為申請人,避免重複申請。
五、其他:
(一)暑假期間會召開多次教評會,召聘代理(代課)教師…,時間未定,確定日期時,將以手機或Line訊息通知委員,請委員務必出席俾利會議順利召開。
(二)其餘人事法令隨時公告於本校網站,請自行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