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本市政府教育局111年8月17日桃教特字第11100749013號函及112學年度國民中學資賦優學生鑑定工作小組第1次會議決議辦理。 |
| 二、 | 本校承辦本案宣導工作,將辦理以下四場次說明會: |
| (一) | 大園區:1/9(一)19:00~20:30假大園國小辦理。 |
| (二) | 新屋區:1/11(三)19:00~20:30假新屋國小辦理。 |
| (三) | 觀音區:1/12(四)19:00~20:30假新坡國小辦理。 |
| (四) | 大溪區、復興區:1/13(五)19:00~20:30假仁和國小辦理。 |
三、有意願者請洽本校輔導室報名,分機610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