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市政府教育局111年8月17日桃教特字第11100749013號函及112學年度國民中學資賦優學生鑑定工作小組第1次會議決議辦理。 |
二、 | 本校承辦本案宣導工作,將辦理以下四場次說明會: |
(一) | 大園區:1/9(一)19:00~20:30假大園國小辦理。 |
(二) | 新屋區:1/11(三)19:00~20:30假新屋國小辦理。 |
(三) | 觀音區:1/12(四)19:00~20:30假新坡國小辦理。 |
(四) | 大溪區、復興區:1/13(五)19:00~20:30假仁和國小辦理。 |
三、有意願者請洽本校輔導室報名,分機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