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1年5月10日桃教特字第 1110039896號函辦理。 |
| 二、 | 研習時間:111年12月7日(星期三)下午13:10至16: 10。 |
| 三、 | 研習地點:楊光國中小二樓會議室。 |
| 四、 | 研習主題:特殊需求學生融合教育與班級經營。 |
| 五、 | 研習講師:張閔淳心理師。 |
| 六、 | 研習對象:本市國民中小學教職員、特教助理員及家長, 共計約120名(本校教職員工優先錄取)。 |
| 七、 | 報名方式:請於111年12月7日(星期三)前至全國特殊教育 資訊網(http://special.moe.gov.tw)-研習報名-縣市特教研習-開啟查詢-點選縣市(桃園市)學年(111)學期(上)-關鍵字(登錄單位/楊光國中)報名。 |
| 八、 | 研習時數: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請貴校依教師 請假規則等相關規定本權責核予參加人員公(差)假登 記。 |
| 九、 | 注意事項:1.為因應防疫請配合學校量體溫並自備口罩。 2.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 |
| 十、 | 如有疑義請洽本校特教組長湯老師,電話:03-4827987分 機630。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