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桃園區東門國民小學111年6月24日東門學前特字
第1110005568號函、111年5月23日東門學前特字第
1110004456號函、本局111年7月5日桃教特字第1110058999
號函及111年6月13日桃教特字第1110049984號函辦理。
二、本案研習相關訊息如下:
(一)學前評估測驗工具-簡易個別智力量表、修訂畢保德圖畫
詞彙測驗、學前至九年級注意力缺陷過動症學生行為特
徵篩檢量表研習,訂於111年8月6日辦理。
(二)嬰幼兒全面發展量表、嬰幼兒社會適應發展量表及幼兒
情緒行為量表評量工具研習,訂於111年8月13日及8月14
日辦理。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