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興南國中110年11月17日興國資字第1100007675號函辦理。 |
| 二、 | 本案研習對象為各校111年度欲聘請之特教專業團隊各類相關專業人員及有意願111年度服務本市各級學校特教專業團隊之相關專業人員,參加人員須全程參與1場次研習,始獲本市111年度特殊教育專業團隊聘任資格。全程參與各研習者各核予研習時數6小時。 |
| 三、 | 本研習時間(擇一參加即可): |
| (一) | 111年1月9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 |
| (二) | 111年1月16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 |
| (三) | 111年1月23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 |
| 四、 | 本研習參加方式:採Google Meet線上研習。 |
| 五、 | 本研習報名方式:請於各場次研習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網址:https://special.moe.gov.tw/index.php)報名,並請報名人員逕行上網查詢錄取與否。 |
| 六、 | 旨揭研習計畫可至本市南區特教資源中心(網址:https://sites.google.com/mail.hnjh.tyc.edu.tw/tcsserc10)→各類研習下載參閱。 |
| 七、 | 本案若有相關之疑義,逕洽本市南區特教資源中心承辦人沈老師或張老師(電話4624993/4629991分機113)。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