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點暨實施方式(本局110年6月11日桃教特字第1100049715號函計達)辦理(如附件)。 |
| 二、 | 依上開要點,學校辦理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之方式,計有學科成就測通過後免修該學科(學習領域)課程、部分學科(學習領域)加速、全部學科(學習領域)同時加速、部分學科(學習領域)跳級以及全部學科(學習領域)跳級等5類。 |
| 三、 | 學校辦理資優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工作摘錄如下: |
| (一) | 學校資優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計畫應於每學期開學後3週內上網公告並加強宣導。 |
| (二) | 學生申請免修課程、部分學科加速或全部學科加速,經特 推會審議通過者,上學期應於12月15日前,下學期應於5月15日前檢具學習輔導計畫、特推會會議紀錄及鑑定資料等函報本局備查後辦理。 |
| (三) | 申請部分學科跳級或全部學科跳級,經學校特推會審議通過者,上學期應於12月15日前,下學期應於5月15日前檢具學習輔導計畫、特推會會議紀錄及鑑定資料等函報本局,提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審議通過及本局核定後實施。 |
| 四、 | 請各校依上開規定辦理符合申請資格學生申請事項。 |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