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9年6月10日師大進字第1091014400號函辦理。
二、旨揭認證訂於109年10月24日(星期六)舉辦,報名日期自109年6月8日(星期一)起至8月10日(星期一)截止。
三、本案輔導學生通過認證及公教人員通過認證者訂有獎勵措施;相關獎勵措施、報名訊息請至「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網站查詢(https://hakka.sce.ntnu.edu.tw/hakka_high)。
四、倘有相關疑義,請電洽認證報名免付費服務專線(電話:0809-090-040)。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