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109年3月26日桃原教字第1090004203號函辦理。
二、旨揭要點電子檔請至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局網-法規資訊下載(網址:http://ipb.tycg.gov.tw/)。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吳祖貽先生(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684)。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