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108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以下簡稱實驗教育)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案係為協助申請辦理實驗教育者熟悉作業流程、表件與計畫應有之內涵及權責,並說明系統操作方式及功能,俾協助家長、教師及學校有效運用系統資料。往年本市皆辦理實體說明會,本(109)年度因加強落實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措施,故變更辦理內容如下:
(一)公告申辦資訊相關影片:於109年3月21日前公告於「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審議作業系統」-最新消息專區(網址:https://tycnee.psees.tyc.edu.tw/)。
(二)電話諮詢:即日起至109年3月24日(星期二)每日上午9時30分至11時止,諮詢電話:03-4917756(此電話於非諮詢時間無人接聽)。倘仍有疑問可寄電子郵件予諮詢委員(電子信箱:chtien116@gmail.com)詢問。
三、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本案聯絡人平興國小輔導室(聯絡電話:03-4029323,輔導主任分機610;輔導組長分機611;專案教師分機614)。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