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身心障礙成人教育及終身學習活動實施辦法規定辦理。
二、旨揭計畫目的係為確保身心障礙成人離開正規學校教育後進修機會,以充實生活基本知能及提高社會適應能力,並建構身心障礙成人教育完整體系,統整教育支援性網絡及提供適性化服務。
三、旨揭計畫摘要如下:
(一)申請資格:能提供無障礙環境,並以學校、機關、機構或在縣(市)立案之民間團體(以下簡稱各機構)為主。
(二)申請應備文件:各申請補助辦理身心障礙成人教育機構,應填具計畫摘要、實施計畫、經費概算表及法人登記證明書。
(三)申請程序:請有意申請者於109年3月3日(星期二)前繳交書面資料(一式2份寄(送)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終身學習科謝瑩露小姐收(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樓))。
(四)審查基準:包含所附文件符合規定(10%)、計畫內容之完整性、可行性(60%)、經費運用情形、單價之合理性(10%)、無重複申請補助情事(10%)、以前年度無尚未核銷案件(10%)。
(五)經費補助原則:補助講師鐘點費、誤餐費、茶水費、教材費、文具耗材、印刷費、場地費、保險費為原則,補助額度以新臺幣2萬5,000元為上限,各機構所提列之計畫須排除其他公部門相關經費補助,如教育部補助社區大學計畫經費等專案經費,重複申請補助如經查證屬實,補助款繳回。
(六)109年度特別鼓勵申請內容包括性生活及性心理的認知知識、親密關係、身體接觸、兩性平等,請踴躍申請。
四、旨揭計畫請逕至本局網站最新消息區(https://www.tycg.gov.tw/edu/)下載。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