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8年11月21日藝演字第1080004007號函辦理。
二、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為推展旨揭計畫效益,爰辦理教師知能研習課程,以期藉由館所特色及資源,提供藝術教育課程研發推廣,並提供師生學習之機會。
三、本活動辦理資訊如下:
(一)時間:108年11月29日(星期五)10時至16時。
(二)地點: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第3會議室(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
(三)課程內容:與偶同戲-『布』可思議創意偶體驗營
1、劇場基本知識與經營介紹。
2、策展-如何規劃一場表演活動。
四、敬請鼓勵教師報名參加,並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