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8年10月31日桃教小字第1080096571號函辦理。
二、研習主題:楷書基本筆法指導-如何指導學生寫楷書、書法欣賞要領-如何指導學生欣賞書法
三、講師:葉日貴理事長、周志平老師。
四、研習日期:108年12月28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6小時。
五、參加人員:本市各國民中小學教師,共計90人(含工作人員)。
六、研習地點:桃園市龍潭區石門國民小學(桃園市龍潭區文化路188號)。
七、報名方式:請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報名(承辦學校:石門國小),以90名為限。
八、本研習提供餐盒,請參與之學員於12月22日前至研習系統完成報名,並註明葷、素,俾利統計人數。另為響應環保,學員請自備環保杯、筷。
九、自備用具:大楷毛筆、硯台、墊布。
十、本校停車位不足,請儘量共乘。參加人員請於當日上午8時後進入本校。停車位置:可自本校附近警察局旁巷道抵達本校側門進入停車場,或自本校大門進入籃球場,請依照引導人員指揮停車。如車位已滿,請自行尋找路邊停車位。
十一、本案參加人員於課務自理之原則下,由各所屬學校依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因適逢例假日,請各校依權責予以參加研習人員覈實補休。
十二、詳細行程請參閱附件。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桃園市龍潭區石門國小教務處03-4711752轉210。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