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08年4月19日桃教高字第1080033115號函辦理。
二、研習時間:108年11月23日(星期六)、108年11月30日(星期六)及108年12月8日(星期日),共計3日(24小時)。
三、研習地點:本校視聽教室。
四、研習報名時間及方式:參加人員請於108年11月20日(星期三)前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完成報名,以利人數確認。
五、報名名額:共錄取90人,額滿為止。
六、全程參加研習達24小時者,經教育部審核通過,發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際教育專業知能初階研習個人證書」乙張。
七、由於本次研習適逢假日,請各校准予參與研習人員以公(差)假登記出席並補休三日。
八、如有疑問請洽本校學務處余組長,電話:03-4772029轉311。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