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8年11月1日師大特教中字第1081030331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訊息如下:
(一)研習日期:108年11月29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中午12時10分,請於上午8時40分開始報到。
(二)研習對象:學前、國小、國中及高中職特教教師為主、一般教師為輔。
(三)研習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校區博愛樓B1之B109室(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
(四)報名方式:於108年11月22日(星期五)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unit_type=2)教師研習→大專特教研習專區報名,請務必自行上網查詢錄取狀態。
三、本案參與人員研習期間之核假,由服務學校逕依「教師請假規則」等相關規定,本權責卓處。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