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8年3月6日桃教小字第1080018648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教師閱讀指導及教學應用之能力,增進教師閱讀理解教學策略知能,厚植學生透過閱讀獲致自主學習能力,特辦理旨揭計畫。
三、旨揭研習訊息如下:
(一)時間:108年10月30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
(二)地點:祥安國小三樓視聽館。
(三)參加對象:桃園市現職中小學教師。
四、參與研習教師核予研習時數3小時,請鼓勵貴校教師踴躍參加,並核予公假登記。
五、參加教師請至請於10/30前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祥安國小報名。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