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08年8月8日清南大師培字第1089005110號函辦理。
二、本案研習訊息如下:
(一)研習時間:108年8月31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4時10分。
(二)研習地點: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行政大樓五樓第三會議室(新竹市南大路521號)。
(三)參加對象:國立清華大學輔導區桃竹苗四縣市國中小學特教教師、普通班教師以及對本議題有興趣之各級教師或特教系學生,約計50人 。
(四)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請於108年8月23日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填寫。網址:https://special.moe.gov.tw/index.php。
三、本案參與教師研習期間之核假,由服務學校逕依「教師請 假規則」等相關規定,本權責卓處。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