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108年5月2日桃特教字第1080036925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班(含集中式特教班、分散式資源班及巡迴輔導班)每班務必派1名特教教師參加;倘報名額滿,以報名先後次序及每校至少1名教師參加為原則錄取。
三、旨揭實施計畫辦理資訊如下:
(一)時間:108年7月4日(星期四)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
(二)地點:桃園市桃園區東門國小綜合大樓4樓活動中心(桃園市桃園區東國街14號)。
(三)報名方式:請於108年6月28日(星期五)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研習報名-縣市特教研習-點選(桃園市)-學年(107學年)-登錄單位(東門國小)報名。
(四)本案聯絡人:李雅惠組長,電話:03-3322057分機611。
四、參與人員請貴校依教師請假規則等相關規定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6小時。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