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潮音國小 Chao-Inn Elementary School
:::
活動 訓育組 - 學務處 | 2019-05-20 | 點閱數: 335

一、依據本府108年5月7日府社團字第1080110281號函、本市105年12月21日發布施行之桃園市志願服務獎勵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及107年5月18日發布(107年6月1日生效)之桃園市政府社會局審核志願服務獎勵作業規定(以下簡稱本規定)辦理。
二、另有關桃園市志願服務獎勵於108年起全面在桃園市志願服務整合資訊平台(後簡稱本平台)辦理線上申請、線上審核、線上退補件作業,不接受紙本申請,合先敘明。
三、桃園市志願服務獎勵之獎勵對象、申請等次及項目、彙整流程及時限、注意事項臚列於次:
(一)獎勵對象:經桃園市政府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備案或備查之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所屬志工及志工團隊,且志工應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並持續參與本市志願服務工作。
(二)申請種類:
1、志工貢獻獎:
(1)有金質獎、銀質獎及銅質獎三種等次;志工服務年資滿2年、600小時以上即可申請。
(2)108年度起全面線上申請,不接受紙本申請。
2、績優服務獎:
(1)有績優志工獎、績優志工家庭獎及績優志工團隊獎三種獎項;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之個人、家庭及團隊即可申請。
(2)維持原紙本申請方式,無線上申請功能。
(三)彙整流程及時限:
1、志工貢獻獎:
(1)請貴校(單位)依本規定第四點之應備文件,應檢附獎勵事蹟表、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志願服務紀錄冊影本(含封面及內頁)等相關資料,於108年7月15日前向本局提出線上申請。
(2)請貴校(單位)向本局於線上提出申請後,請隨時登錄系統追蹤審查狀態,如有線上退件,請盡速補正後再次申請;貴校送審案件於線上系統全數審查完成後,請將獎勵名冊造冊並將Excel電子檔電郵本局彙辦。
2、績優服務獎:
(1)請貴校(單位)依本規定第四點之應備文件,自行初步審查後造冊及檢附相關文件,並於108年7月15日(星期一)前以紙本方式寄(送)至本局憑辦。
(2)績優服務獎項採遴選方式辦理。
3、請依時程函送申請,逾期不受理。
(四)注意事項:
1、志工服務時數計算起迄時間自90年1月22日起至108年5月31日止(已受頒107年度(含)以前桃園市(縣)志願服務獎勵辦法規定之金質、銀質、銅質獎者,不得重複領取本辦法第四條之志工貢獻獎各等次獎勵)。
2、志工貢獻獎上傳之佐證資料,獎勵事蹟表須列印後由志工本人簽名、勾選個資聲明、志工運用單位填具審查意見及完成相關欄位核章後,再拍照或掃描上傳;績效證明書亦須由志工運用單位完成相關欄位核章後(毋須加蓋機關印信或團體圖記),再拍照或掃描上傳。
3、請貴校(單位)審查志工所檢具文件時,留意應符合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開立規定(志工服務年資須滿1年,服務時數達150小時以上,並詳列服務起訖年月日)、不可重複申請是項獎勵,以及服務時數的核對與計算須與志願服務紀錄冊所登載之時數相同。
4、績效證明書由各志工運用單位各自開立,再由申請學校收齊上傳。
5、志願服務紀錄冊納入計算的時數,請用螢光筆標記(不同單位時數,請用不同顏色螢光筆標記)後上傳。
6、志工貢獻獎獎勵事蹟表及績優志工獎推薦表須由志工本人簽名或蓋章並書寫服務心情(20字以內)。
7、績優服務獎項於同年度僅能擇一由志工運用單位推薦,不得重複接受兩個以上志工運用單位推薦。
8、依據本辦法第五條,績優服務獎各項目獎勵之頒授,每人(家庭、團隊)於五年內以一次為限。
9、申請資料未完整檢附或未依格式提供者視同資料不全,將會線上退件,並請依限補正線上申請補送。
四、檢附相關規定、各申請獎項應備文件及相關申請書表,亦可至桃園市志願服務整合資訊平台(https://vspc.tycg.gov.tw)-最新消息專區下載本辦法、本規定、相關申請表件。
五、另有關線上申辦教學影片部分,請逕至上開平台資源補給站-系統操作教學專區下載使用。

:::

搜尋

交通安全標語

  • 不逞一時之快,只求一路平安。 十字路口行車多,小心謹慎要慢行。快車一時,後悔一生。交通安全要遵守,喝酒飆車不可有。路邊不違停,行人好通行。路口退三步,秒數夠才過。路口慢看停,行人優先行。看到閃光紅燈,請停車再開。衫褲穿乎金,過路金安心。 不老騎士們,騎車時遠離大型車。
:::
暑假開始

跑馬燈

影片正在靜音自動播放。請點擊播放器開啟聲音。

空氣品質

Dayuan的即時空氣品質
2025年05月04日 06時11分
53
空氣質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對極少數異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較弱影響
極少數異常敏感人群應減少戶外活動
空氣質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對極少數異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較弱影響
嵌入 Google Drive 影片

會員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