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8年4月10日臺教文(五)字第1080046149號函辦理。
二、有關「107學年度中央有關機關聯合訪視僑生活動綜合座談意見彙復表」,教育部已彙整相關部會及單位意見,並置於大專校院境外學生輔導人員支援體系計畫(NISA)資訊交流平臺(https://www.nisa.moe.gov.tw)「僑生訪視」區,請貴校將上開彙復表公告於學校網頁供僑輔人員及僑生查詢參考。
三、檢附彙復表1份供參。
平時備好避難包中的水、糧、手電筒與醫療物資等,以因 應地震或戰爭等突發狀況。平時多一分準備,災時多一分 保障。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