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08年北區四城市中小學學生專題寫作比賽桃園市初複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108年北區四城市中小學學生專題寫作比賽」桃園市複賽已於108年4月10日(星期三)辦理完竣。獲獎學生獎狀及禮券,將請石門國中寄送至各校,請貴校協助頒發並寄回印領清冊,請逕洽本市石門國中教務處陳佳嘉主任(03-4713610轉210)及劉芳君組長(03-4713610轉211)。
三、各組特優隊伍將代表桃園市參加決賽,決賽相關事宜請參閱「108年北區四城市中小學學生專題寫作比賽」決賽辦法及比賽網站基隆市公告區消息(http://sthesis.kl.edu.tw)。
四、請各組特優隊伍參加決賽前研習:
(一)研習時間:108年4月17日(星期三)13:30至16:30
(二)報到時間:13:00至13:30
(三)研習地點:石門國中B1藝文中心
(四)研習內容:進入決賽隊伍請準備10分鐘簡報至現場演示並互相觀摩,評審老師將給予現場講評。
(五)各組特優隊伍帶隊老師請先至本市教師研習系統報名研習,並請於研習當天確認帶隊老師姓名和行動電話號碼。
五、本市公立學校教師參加旨揭研習期間經學校同意後核給公(差)假及課務排代,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由本局辦理代課鐘點費預算不足補助作業,並請學校相關人員應在不重複支用原則下支領經費;私立學校教師代課鐘點費部分,請學校本權責辦理。
六、檢附研習資訊及成績公告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