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108年4月8日桃家防字第1080005444號函辦理。
二、為增進本市相關社福法規規定之責任通報人員專業知識及技術,俾利服務過程中提升服務品質、服務敏感度以保障個案權益,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規劃108年度防治網絡人員責任通報,先予敘明。
三、旨揭研習訂於107年4月18日(星期四)14時至17時辦理,地點於桃園市警政大樓8樓禮堂(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6樓)。
四、報名相關資訊說明如下:採網路報名,請至指定網址完成線上報名作業(網址::https://lihi.cc/AeXTJ),額滿為止。
五、參加人員於課務自理原則下,請貴校核予公(差)假登記。
六、本案倘有疑問,可逕洽聯絡人:蔣專員,電話:03-3390085。
平時備好避難包中的水、糧、手電筒與醫療物資等,以因 應地震或戰爭等突發狀況。平時多一分準備,災時多一分 保障。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