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桃園區大業國民小學108年3月25日業小訓字第1080001931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本市各國民中小學師生學習樂器之興趣,培育人才素養,特辦理本競賽。
三、旨揭比賽相關內容說明如下:
(一)比賽期程:
1、初賽:108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時。
2、決賽:108年5月22日(星期三)上午9時。
(二)敘獎方式:
1、獲獎人員:各組依成績取前3名及優勝(視同第4名)數名,頒發獎盃及獎狀1紙,成績未達標準名次從缺。
(三)合奏指導教師3位、重奏1位、獨奏1位,第1名各核敘嘉獎1次,第2、3名各頒發獎狀1紙。教師組獲獎之團體,團員依名次頒發獎狀各1紙。
四、本案聯絡人:陳慕怡老師,電話:03-3337771分機310。
五、比賽辦法請逕至本局最新消息(https://www.tyc.edu.tw/home.jsp?id=6&parentpath=0,5)或大業國小(http://www.dayes.tyc.edu.tw/default_page.asp)網站下載。
平時備好避難包中的水、糧、手電筒與醫療物資等,以因 應地震或戰爭等突發狀況。平時多一分準備,災時多一分 保障。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