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8年3月13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1080006794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之教學實驗支持措施,係指支持教學實驗教師進行教學實驗及專業社群運作所需之教學資源與經費;本支持措施可與教學實驗教師所籌組之社群、所屬之學校或縣市所辦理之各類專業社群學習活動、增能研習、公開授課等活動結合。
三、申請對象:參與素養導向體育教材教學實驗及精緻化之「教學實驗教師」。
四、本計畫之支持措施分為以下兩類,每位教學實驗教師僅可擇一提出申請:
(一)社群共備與觀、議課支持:申請此類支持措施之教師,須自行籌組專業社群(成員須包含1名以上本教學實驗小組之校外教師),並邀請社群成員於教學實驗前進行至少1次共同備課/專業學習活動、完成1次社群內觀課與議課,並於相關活動結束後繳回相關表單(領據、共同備課/專業學習活動紀錄表、觀課與議課紀錄表)。
(二)社群共備與區級公開授課支持:申請此類支持措施之教師,須自行籌組專業社群(成員須包含1名以上校外之教學實驗教師、1名原教材之研發教師/計畫所屬輔導教授/計畫小組成員),並邀請社群成員於教學實驗前進行至少2次共同備課/專業學習活動,並依各直轄市、縣(市)教育主管機關或所屬學校規定,以教學實驗之教材為主題辦理1次區級公開授課。相關活動結束後須繳回相關表單(領據、共同備課/專業學習活動紀錄表、觀課與議課紀錄表)。
五、實施期間:
(一)申請期間:
1、107學年度第二學期:即日起至108年3月22日止。
2、108學年度第一學期:108年8月16日至108年9月12日止。
(二)辦理期間:
1、107學年度第二學期應於108年6月14日前完成。
2、108學年度第一學期應於108年11月15日前完成。
六、若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闕小姐,電話(02)7734-3250,電子信箱106edupe@gmail.com。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