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華民國第五十屆世界兒童畫展桃園市作品比賽」徵集辦法辦理。
二、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徵集對象: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在籍學生及幼兒園學生。
(二)收件日期:108年4月15日(星期一)至4月17日(星期三),共計3日。
(三)報名方式:
1、請貴校承辦人員於108年4月12日(星期五)16時前將學校作品清冊電子檔寄至b003@clps.tyc.edu.tw ,逾期不受理。
2、請將作品標籤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並送至中壢國小訓導處(桃園市中壢區延平路622號)當場確認簽收;倘採郵寄方式,請內附作品清冊並自行確認作品數量且於108年4月17日(星期三)前以雙掛號寄出(以郵戳為憑)。
三、檢附活動徵集辦法1份,或逕至本局最新消息(http://www.tyc.edu.tw/home.jsp?id=6&parentpath=0,5)、中壢國小首頁(http://clps.ischool.site/)下載。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