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3月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022829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訊息說明如下:
(一)本案分北中南場次,辦理時間及地點如下:
1、北區:108年4月11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1樓演講堂。
2、中區:108年4月12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至下午3時30分,假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英才校區進修推廣部R203教室。
3、南區:108年4月18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至下午3時30分,假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教育大樓2樓綜合活動領域研討室。
(二)出席人員: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教師。
三、報名方式:報名事宜請參閱附件,出席人員請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完成報名。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