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灣海洋大學108年3月6日海洋教育字第1080003842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資訊如下:
(一)研習時間:108年3月28日(星期四),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50分。
(二)研習地點:新北市立萬里國民中學。
(三)參加對象:本市國小、國中教師,具有海洋教育相關背景或生涯輔導之教師為優先,至多推薦2名。
(四)若有意願參與之教師請與本局國小教育科商借教師林志峰聯繫,以利後續推薦作業。
三、本案相關疑義請洽該校臺灣海洋教育中心張家菀小姐(電話:02-24622192分機1247)。
四、本局同意參與研習人員公(差)假及課務派代。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