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提升大園區國中小學生書法寫作與藝文風氣,本校辦理大園區「陳康盃」第4屆國民中小學書法比賽。
二、參加對象及分組:
(一)資格:就讀桃園市大園區國民中小學在籍學生。
(二)分組:國小三年級組、四年級組 、五年級組、六年級組、國中組(以上均不含補校學生)
三、初賽:收件至3月31日前自行送件,送件學生致贈宣導品一份,評審遴選優秀學生作品參加決賽,4月10日前公告參加決賽學生。
四、作品規格:
(一)書寫內容:初賽請依公告題目書寫(如附件1)。
(二)作品規格:畫格宣紙28字,直式落款年級、姓名。長67公分寬34公分,字體不拘。須加落款(不可呈現學校名稱),不用裱褙,作品背後右下角須浮貼作品標籤紙(如附件2)。
(三)初賽收件日期:即日起至3月31日止,以郵戳憑,逾時恕不受理。
(四)初賽收件地點:33752桃園市大園區建國八村151號,陳康國民小學總務處,信封請註明「陳康盃書法比賽作品」,電話:(03)3811092—510 劉鴻志。
五、決賽日期:108年4月24日星期三 13:30 地點:陳康國小禮堂及書法教室。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