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鼓勵所屬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員工學習客語,提升客語能力,以提高為民服務品質,特訂定旨揭要點並於108年3月1日起生效。
二、本要點鼓勵本府員工參加客語研習課程、客語認證考試給予公假或補休及相關獎勵措施等規定(詳依要點規定),其中本府員工於本市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考試並通過者,得依規定額度核發禮券予以獎勵。
三、另本局「鼓勵民眾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補助作業要點」規定略以,申請人(設籍本市市民)應自每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各級別考試寄發合格證書日起30日內,檢附考試合格證書影本(應由申請人簽章)等資料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四、查107年度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業於108年2月22日寄發合格證書,請符合資格之申請人於108年3月22日前依據本局「鼓勵民眾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補助作業要點」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或於108年4月22日前依據本要點規定檢附相關文件影本(含准考證、合格證書影本、領據暨切結書等)向各機關學校、事業機構提出申請,各機關學校、事業機構應於統計彙整相關獎勵經費額度後,向本局辦理申請及請撥事宜,本局將核發禮券請各機關學校、事業機構轉發予申請人。惟前揭獎勵措施不得重複申請,併予敘明。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