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鼓勵親師生發揮口語創意,激發學習、表達及表演口語創意潛力,透過多元藝術競賽活動,提升本市藝術創作之涵養,發揮創意教育推廣及教育領航功能,特辦理本競賽。
二、本案報名日期、比賽日期及地點、參加對象等事項說明如下: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8年3月4日(星期一)止。
(二)比賽日期:108年3月17日(星期日)。
(三)比賽地點:本市中壢區興國國小(桃園市中壢區元化路二段62號)。
(四)參加對象:本市各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小學生及非在學桃園市市民。
三、另旨案競賽相關事項請詳閱附件實施計畫。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