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文化局108年1月11日新北文發字第1080032015號函辦理。
二、旨揭徵件競賽目的持續深耕電影藝術,以鼓勵青年學生從事影像創作,培育未來影像創作人才。相關訊息如下:
(一)報名資格:國內經政府立案設立許可之大專院校、高中職及國中、國小在學生,或影像創作作品完成時尚在校之學生。組隊報名者,其主創人員應有二分之一以上為我國在校學生,主創人員包括製片、導演、編劇、主要演員(主、配角)。
(二)徵件期程:自即日起至108年6月30日(星期日)止,並於9月下旬至10月上旬頒獎及辦理影展活動。
(三)影片主題:不限。
(四)影片規範:類型不限,分「劇情片」、「紀錄片」、「動畫片」及「實驗片」4類收件評審,影片並應為107年9月1日以後完成,各類型影片長度60分鐘以內。
(五)總獎金新臺幣(以下同)150萬元整,不分類首獎獨得40萬元。
(六)資訊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NewTaipeiCityStudentFilmAwards/。
三、檢附旨揭競賽徵件辦法1份。
1.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2.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3.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4.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5.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6.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7.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8.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9.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10.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